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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来到江都
江都近在眼前了,我翻身下马,拉着追风,慢慢地往城里走去。

 我就近找了家客栈投宿,把包袱和追风留在店里,便上街去闲逛了。

 因为隋炀帝对江都情有独钟,所以也造就了江都在隋唐时期的空前繁荣。它既是盐铁转运使的驻所,又是港口城市,海舟河船云集于此,富豪商贾往来不息,使它成为当下全国最大的商业城市。

 此时天色渐暗,众多青倌、女、莺、暗娼依栏卖笑,那里是令商贾士绅们留恋忘返的温柔乡,道路两旁的各种茶馆、酒肆、客栈,也是生意兴隆、顾客盈门。

 人从我两边缓缓而过,我恍恍惚惚地走着,感觉自己如同走在深远的历史之中。靡靡之音混合着风花雪月,喧闹有之、破败有之、沧桑有之、悲离合亦有之,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隋炀帝的死去,也将被雨打风吹消逝不见吧?

 我在街边的一个茶摊上坐了下来,摊主立刻殷勤地为我沏了壶茶,一时之间,茶香四溢,热气缭绕,惚兮恍兮,我的思绪不回到了那个晚上…

 “但是,明,你要记住,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他坚定的声音随着夜风传到我的耳里,心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着,无法呼吸。

 他的情太深了,锢了我的自由。他的情太沉了,缺少了对我的尊重。他的情太重了,让我只能选择逃离。哪怕最终会逃离到另外一个更为残酷的灾祸里,我也在所不惜。

 “明…”他深沉地凝望着我,那近乎哀求的语调令我轻颤。最终,他还是轻轻地将我抱放在马上,我挥挥手,一拉缰绳,头也不回地掣马飞奔而去,我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倦恋与不舍会阻止我的脚步。那样落寞的他,真的让我有了转身狂奔回去的冲动,但我还是逃开了,硬生生地从他悲怆的眼神中逃开了。

 我是爱他的,但我最终还是固执地挣脱了他的怀抱,那曾经给过我无限温存,曾经令我十分贪恋的怀抱…

 难道爱比恨,真的更难宽恕么?

 “唉…”我叹了一声,使劲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风明,你个大傻瓜,洒些吧,难道你想一生都被这情感牵绊住么?既然走了,就不要再去想了!

 离开太原后,我一直思索着下一站该去哪里。秦琼那我是去不得的,他将来也要投效李世民,有着大好前途,我不能拖累他。原本我打算往深山老林去,因为在这样的世里,做个隐士是最好的。但转念一想,不行,我必须想办法回21世纪。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等李世民当了皇帝,估计我躲哪里都没用。再说了,我一不懂得耕田,二不懂得织布,到了乡下能做什么呀?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么?太不切合实际了。最终还是决定往大城市去,长安是隋唐时期最繁荣的都市,我一直很想去,但长安很快就会被李世民攻陷,我去那里不是自投罗网么?思前想后,我选择了同样繁华的江都,虽说隋炀帝很快就会自缢江都,但这座城在短时间内还是安全的。

 “老板,结帐。”我起身摸出几枚五铢币放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荷包,里面的钱已所剩无几,唉,坐吃山空啊,再不想办法,说不定我真的会饿死街头。但我又没有什么吃饭的手艺,只会读书写字画画,看来只能找帮人代写书信,或者是摆摊算命这种工作了。

 我胡思想地在街上走着,冷不防和前面走来的一个男孩撞了个满怀。

 “抱歉。”他低头道歉,很快和我擦身而过。

 这个情景似曾相识,在电影和小说里经常会看见,想到这,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间的荷包。果然,荷包不翼而飞了。

 我抬头看去,因为发现的早,那个男孩并没有走远,就在我前方十步左右的地方。

 我也没声张,只偷偷地跟在他后头,看他步履轻快,很快就转入一条无人的小巷,他蹲在角落里,从怀中掏出我的荷包,把里面的钱倒了出来,仔细地算着。

 “小弟弟,那里面一共有多少钱啊?”我站在他身后问道。

 “九两二十三钱。”他也没转头,条件反地应道。

 “你的算术不错嘛,数清楚了就请把荷包还我。”我啼笑皆非,用手拍了拍他的肩。

 “啊!是你!”那男孩这时才醒悟过来,回头一看是我,顿时吓呆了,转身拔腿就跑。

 “你还是老实点吧!”我轻笑着,伸手一抓,揪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拉了回来,“你小子偷了我的钱包还想跑?”

 “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要偷的!”男孩被我逮住,就抱头蹲在地上哭闹着,“我实在是太饿了,又没有钱买东西…”

 “唉…”我叹了一声,世中,到处是乞儿,走到哪里都避免不了,“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的家人呢?”

 “家人…没有了…那场瘟疫…”他黯然说道:“除了我,全都死了…”

 我紧盯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与无奈,我沉了下,取过他手中的荷包,倒出五两银子递给他,“唉…我也不富裕,钱我们就对半分,这五两给你。”

 “你…”他呆怔着,犹豫地伸出手接过我递去的银子,“谢谢你…”

 “你也是小小男子汉,老靠偷摸拐骗可不行,也不能靠别人的施舍过一辈子,”我摸了摸他的头,“你一定要学会自己养活自己…”说到这,我愣了下,其实,我现在的处境和这孩子有什么不同呢?在这个时空我无依无靠,也是孤儿一个。

 想到这,心情不由有些暗淡,丢下一句,“你自己好好保重。”说着,我转身就走。

 “等等,小哥哥…”男孩从后面追了上来,可我没理他,脚步越走越快。

 眼看我就要走出这条长街了,那男孩忽然惨叫了一声,“啊!”

 我顿了顿,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只见男孩正被几个士兵打扮的人围住,领头的人把他像拎小狗一样提起来,“臭小子,终于还是让我抓到了!前些天就是你偷走了我的荷包!”

 “我,我没有…”男孩脸色煞白,吐吐地辩解着。

 “你还敢抵赖!”那人胳膊一甩,男孩瘦小的身躯随即被摔到墙上。

 “唔…”男孩闷哼了一声,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几缕血丝从他的嘴角出来,“就算是我偷的,那钱现在已经被我花光了…”

 “花光了?”领头的那人凶狠地说道:“没银子还,就用你的命来抵!”他一挥手,其余几个人就冲上去对着那个孩子一阵拳打脚踢。

 男孩用手抱着头,也不出声求饶,很快就被打得口鼻血不止。

 英雄好汉总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就出手,可是在这里混乱的社会里,不平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每见一次就吼一次、出手一次,就算不怕嗓子哑掉,手也会出到软掉吧?恐怕只有傻瓜才会有古道热肠地去天天路见不平。

 可我偏偏就只能当这样的大傻瓜,我疾步上前:“这位官爷,他只是个孩子,就算偷了你的钱,也是罪不致死,你不用往死里打他吧?”

 “你?你又是谁?”那人瞪着一双三角眼上下打量着我,“哦,我方才看见你和他在一起窃窃私语,莫非你们是一伙的?”他转头招呼那几个手下,“弟兄们!把这小子也抓起来!”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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