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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孟思远告诉
萧晓鹿喜欢躺在上一边吃薯片,一边刷搞笑视频,笑得震天响,声音大到徐优白在书房办公也能听见她快的声音…如果住在这种房子里,就听不见了吧,她喜欢吃自己做的饭。

 尽管徐优白觉得自己的厨艺还不如乡村承接红白喜事的野厨师,她还喜欢拉他去夜市吃垃圾烧烤,弄脏的裙子时常要扔掉买新的。

 她喜欢窝在小小软软的地方,像一只矜贵的猫儿,不管身价多高,都喜欢在角落缩成小球。徐优白是被天使手误捡回家的凡人,还在思考如何平衡金钱与感情。

 正当他思考得入神时,会客室的门被打开。辛桐走到他身边,说了句,“走吧。”“要带你去见傅总吗?”徐优白问。

 “先带我回家。”辛桐说。“傅总其实早你知道联姻的事。”徐优白道。“但没同你说,怕惊动你。”

 “晓鹿也知道了。是不是。”徐优白沉默。辛桐看他一眼,心中了然。必定是萧晓鹿求徐优白出手帮自己解决联姻这个大麻烦,不然他不可能轻易暴自己。

 纵使金钱相互吸引,可除去爱情,一切无关紧要。“这件事我不会同哥哥说一个字,”辛桐轻轻告诉他,“可优白,我想告诉你…可爱和无能是两码事。晓鹿选择你,只因为你是徐优白,你的能力、智识、品格…请别让她失望。”“所以你拒绝傅总。”“是,所以我拒绝傅云洲,”辛桐笑了笑,“他欠教训。”

 坐优白的车回到傅云洲的卧室,已是下午,她打开窗,冷风面刮来。一屋子的烟味。我不在家,连花都不知道换,辛桐一边吐槽,一边出花瓶内供着的玫瑰,扔进垃圾桶。花枝的底端已然腐烂,绿意化为恼人的黄褐。

 江鹤轩告诉她,一个人一辈子能习惯的东西是有限的。我们依靠50%的本能,40%的惯性,和10%的理性生活。一个人的出身、学识、喜好、经历,都会渗透到他的言行举止,转而促使他做出选择。

 因此,人会重复自己以至于上一辈人的错误。程易修的懦弱与勇敢相伴,江鹤轩的暴烈与温柔并存。那么傅云洲呢?他心里藏着什么?辛桐想知道。

 ***孟思远着手在门外转了好几圈,才从冰桶里抄起伏特加,鼓足勇气进门。傅云洲瞟他一眼,没说话,继续抽烟。

 身上羊衫的纽扣拧错了也没发现,下巴胡子没刮干净,瞧上去像才在酒吧宿醉完,回家洗了把脸就跑来上班。“先停一停,”孟思远说着。拿来两个酒杯,给彼此斟满。

 他其实不想喝酒,更别说跟心情不好的傅云洲喝酒。要怪就怪几个小时收到的那条消息…他要是假装没瞧见该多好。

 三个小时前,辛桐约孟思远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面,她穿一身黑大衣,头戴纯黑色呢阔沿帽,一阵风似的吹入室内,走到他跟前。“去,把哥哥晕,我要偷文件。”她说着。

 下手套。面前是提早帮她叫好的红茶。“为、为什么?”孟思远皱起脸,嘴都要叠到鼻子了。辛桐看他一眼,低下头喝红茶。

 “因为他想把我和易修都送走,接着假意跟晓鹿准备婚礼,随后把晓鹿跟优白送走,自己留下来面对残局…这是安眠泡腾片,兑酒里让他喝了。”她说着。

 从口袋拿出新买的安眠药。傅云洲就爱一厢情愿,觉得自己是大哥,凡事自作主张,可有够见鬼。

 “傅常修那边约我去过喝茶了。”辛桐继续说,“他想牺牲自己,可我不想领这个情…让他继续欠着。怎么偿还我说了算。”孟思远愣了下,接着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大概要玩一把大的,坏一桩婚不是难事儿。”辛桐挑眉。

 “你把他晕,其余交给我。”孟思远摸了下鼻子,沉默片刻,道:“小桐,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吼。”

 “怎么?”辛桐不解。孟思远长叹:“在我记忆里你还是那个特乖的小姑娘,现在怎么成女魔头了?”辛桐忍不住笑了下,心想:你死三回,你也成女魔头。

 身担重任的孟思远没让人失望,半个小时后,在季文然办公室跟他一起吃午餐的辛桐就收到了他的消息…小祖宗,快上来。辛桐搁下筷子,对文然说:“我哥叫我上去,你先吃吧。”季文然张口言。

 他想问她,有什么事非要现在去,不能先陪他把饭吃完?可他最终只落寞地撇过头,装作毫不在乎的模样:“你去吧。”辛桐没发现男友的小心思。她身子探过去,温柔地亲了亲他的嘴角,狡黠地笑了。

 “嘴角有饭粒哦。”季文然面色涨红,挥舞着手把人往外赶:“有事赶紧走,过了午休就给我回来上班!”乘电梯上楼,辛桐突然收到江鹤轩的消息。江鹤轩问她:如果此时的我愿意成为你的棋子。

 那么你能否原谅过去的我。走到门口,跟孟思远打了个照面,他一脸“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事都与我无关,我是大大的良民”的复杂表情,目送辛桐进门。关门的刹那,他重重叹了口气。打开房门,暗沉沉的。辛桐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进他办公室了。

 从第一次的忐忑不安,到决心威胁他的孤注一掷,再到这回的心如止水…原来他们已经认识这么久了。被仍在沙发上的傅云洲似是听到了些许动静,他睁开眼,灰蒙蒙的眼看向辛桐,又遏制不住地闭合。

 “过来,小桐,过来…”他的口气像叫小孩儿,在傅云洲眼里,妹妹永远是易碎的小女孩,是在学校被人欺负还不肯说话的小姑娘,他对小桐的记忆停留在可以抱在怀里亲吻脸颊的日子,因为他把自己也锁在了那里。孟思远手脚也太不干净,辛桐想着。坐到他身边。

 酒气熏人。傅云洲握住她的手,捏在掌心,指尖微凉,他活到现在,得到的东西太少,握到一个,便如僵死的尸体,牢牢攥在手中不肯放。

 那天回家,辛桐在他卧室的书架子上翻到了他以前的东西。未完成的诗和被在最深处的乐谱。

 十七岁的我如老去的动物,早知此生短促,却不忍烧掉,属于过去的诗歌。曾经的傅云洲写的,辛桐觉得很美。很久以前,傅云洲说。

 他想当个作家,而孟思远告诉她,她和易修拥有的一切,都是傅云洲放弃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他们的。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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