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学刑法课 下章
第93章 是臭俗辣
赖X洁今天充其量只是教授老师的口技巧,并没有要她去侵他人的帮助故意,是不会成罪的。

 “老师今天看到你们两位男同学冒着触犯帮助人犯逃脱罪的危险,即使犯罪也要帮助陈湘宜老师的精神,感到非常感动。

 她一定教得很好、也对你们很好,你们才愿意这样帮她,老师学到比教学技巧更重要的部份。谢谢大家,我们有缘的话,再次在刑总课上见面。”

 赖X洁客套地谢谢大家的配合,然后拿起衣物,先往洗手间走去。现在还没到下课时间,陈老师还要再总结,所以她不打扰我们,先出去整理服装仪容。看到她忘了刚刚掉在地上的假警察手册─其实只是普通的笔记本,我连忙追了出去。

 等到我踏进女洗手间时,听到:“高级督察赖以洁回报,陈湘宜副教授的上课内容没有问题,她是个杰出的好老师。卧底任务结束。”嗯,这个秘密我会永远放在心里。

 我把笔记本放在洗手台,蹑着脚尖倒退着走出了女洗手间。注:刑法227条─第一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简单讲,与14岁以下男女罚比较重,14岁到16岁也罚,但罚比较轻。与16岁以上男女,刑法没规定处罚,但儿童及少年易防制条例则处罚满16岁但易者,所以陈湘宜老师才说不要扯到易或离家庭,原则上满16岁就没事。

 而且这边还是合意的情况,所以只罚的未遂犯,合意猥亵就不罚了,如果一开始就是强制,直接跳到222条第2款犯前条(221条的强制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药剂犯之者。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者。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杆、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结论就是,强制14岁以下有加重,14到16岁依一般强制罪处罚。合意的话16岁以下要罚,14岁以下罚更重。如果是易,标准提高到18岁以下都罚。

 ***今天是圣诞节前一个星期,随着浪漫的节庆即将来到,我的心情却好不起来,因为陈湘宜的那个来了,除了脾气变得很差,行事风格也变得莫名奇妙起来。

 什么,为什么我直呼老师名讳?拜托,虽然我有一点点喜欢她,但是经过整天的待后,我可不敢想像如果女朋友或老婆像那个样子会怎样。“李逸平,去SEVEN买苏菲超睡夜用型。死白目,用完也不知道补充!”

 哼,你看,她也是直接叫我姓名,还叫我去买片片,丢脸死了,而且最好我都知道你卫生棉什么时候用完啦,我又不是变态,一天到晚注意这个。

 “李逸平,到大吃(注:大吃市,本校门口的美食街,有数百个摊位提供各式餐点小吃)买麻油猪肝回来!”干,一个月8000块搞得跟志愿役军人一样。

 24小时待命还要随传随到。我带着死亡已久的麻木眼神,默默地骑上小蓝去买她的宵夜,刚开始对这个助理工作还有点期待,结果到后来发现我果然只是她的奴隶而已。

 哼,自己买那么好的车子不开去买,顺便爱现一下,还要我特地从宿舍出门。我吹着冷风使劲地踩着,到大吃虽然只有小小一段的上坡路,要全程不下来用牵的可也不轻松啊。

 买完生理期的良伴─麻油猪肝,我骑到陈湘宜的教职员工宿舍,却远远的就看见一群人在她门口围观。靠夭,发生什么事,难道她发生什么意外了,被自己经血淹死还是因为生理期的痛苦厌世自杀了?

 结果好不容易挤入人群中,才发现他们是在偷窥,说是偷窥好像也不太对,因为他们是正大光明地站在陈湘宜的宿舍门口,挤成一堆,透过木门在注视里面的风光。

 他们到底在看什么呢?哇咧,原来是陈湘宜只关着纱门,却没把里面的木门也关上,刚洗完澡,正边看着电视边抹着

 她背对着纱门,完全不知道她的春光已经完全外。这个大白痴,洗完澡的春光被看光光不说,还五音不全地唱着不熟悉旋律的新歌,好像是法拉利姐─张婷婷的什么“冷风吹进我的

 门外偷窥的那些人,听着陈湘宜唱着不知所云的歌词,眼里却是青春少女人地抚摸着自己身体的人姿态,不知道该还是该笑,好几个是一边憋笑一边着老二,幸好她的电视声音开得蛮大声,加上她自己制造的噪音,竟然完全没发现门外的群众。

 陈湘宜双手沾着,轻轻游移过白玉般的一双大腿,然后弯抚摸过小腿、脚踝,一双水滴状的从侧面看过去,便随着她的动作夸张地抖动着,大概是月经来了的缘故,她部好像有大上半个罩杯,从B+变成正港的C罩杯了。

 陈湘宜不知道门外有几十个人在偷窥,竟然趁着肌肤保养还做起一点单身少女的淘气活动,她本来只是在部上涂上,涂着涂着竟然开始‮弄抚‬起自己的部,从房的南半球往上不断轻轻拨弄。

 然后两手手掌满握自己的坚部,双手食指却开始高频率地动自己两边头,嘴里更忘情地发出娇声。干,这个死变态,原来平常洗完澡,都在做这样的事。

 教职员工宿舍离马路只有短短几公尺,她在里面,与路过的群众只隔一扇木门,难道不怕被发现?

 还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更能足自己公众暴望?从侧面看到陈湘宜粉红色娇滴的头随着她的‮弄抚‬而翘起,围观的群众嘴巴都忘了合拢,任由口水往下滴着,也不在意老师五音不全的歌声了,都融入这个人的情境疯狂地着老二。

 看着至少30个大学男生正对着自己的大学教授意,不知怎地,我先是有一点点生气,后来却希望他们心中的望愈高涨愈好。因为他们再怎么意老师,也得不到她的体,而在他们面前不起眼的我,却货真价实地跟这个完美过数次。

 不过这样的情结不能让它太夸张地付诸实现,毕竟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体属于一个在大学任教的法学副教授,如果真的因此损害到她的名誉,我也是会心疼的。

 于是我伸出双手,挡在纱门前,遮住他们的视线,用微弱的气音道:“那是我们刑法老师,别再白目了,小心被她告死或踢死,她跆拳道5段。”他们大概也有耳闻过法学院母老虎的大名,也知道那是教职员工宿舍。

 终于在我的劝说之下,人依依不舍地逐渐散去,不过最后一个人有点夸张,他好像没打出来不甘心似地,不愿离去。

 是我冒着触犯强制罪的危险,硬生生遮住他的眼睛,让他最后不堪其扰而变软,他才边骂着脏话、边瞪着我离开。

 为什么说我是犯罪呢?因为他没有犯法,他光明正大地欣赏老师的体是他的权利,刑法304条第一项: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我遮住他的眼睛已经是妨害他行使观赏的权利了,随着最后一个人离场骂出的响亮咒骂声,玩头玩到一半的陈湘宜老师才像触电般地跳起来。

 抓起浴巾围住身子,便慌张地推开纱门冲了出来,先一把推开我,然后看着无辜经过的路人,也不知道嫌疑犯是哪一个,最后生气地拉着我的手走进宿舍,才恶狠狠地甩上纱门和木门。

 “你为什么没关上木门就去买宵夜!”老师气冲冲地红着眼睛质问我。神经病咧,我今天根本就没进过她的宿舍,木门没关上关我事。

 “老师,我今天根本没来过,是您刚刚打电话叫我买宵夜,我才刚从学生宿舍出门。”虽然我知道她是莫名奇妙地在发脾气,我还是冷静地应对。

 “原来是你从昨天就没关了喔!”她生气地提高了音量。靠夭,那你昨天到今天都没有出入宿舍吗?再怎么样,就算我真的昨天没关上木门,到今天已经几十个小时过去,你也进进出出几十次了,最好都把错推给我!

 “可能是吧。”对不起,我是臭俗辣,刚刚心中想的我一句也不敢讲,面对气头上的女人,认错就对了。

 “浑蛋!那你怎么弥补我的损失!我被看光光了啦!”天啊,平常在学生面前衣服上瘾的陈湘宜老师,现在竟然好像真的很不甘心,不知道要追出去好,还是把眼前的我杀了好,不知所措地跳着脚。  M.igExS.cOM
上章 大学刑法课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