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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风流薄情?
后。

 清晨,第一缕光芒投过窗帘,扑打在豪华的软上。

 软上安静的睡着一位美丽的少女,好似坠落在人间的天使,那么动人。

 女孩长长的眼睫眨了眨,慢慢苏醒过來,出了一双宛若水晶的眼睛,只是这双清澈的眼睛被一层迷茫所包围。

 “妍妍。”

 旁边的慕容挽歌看见女儿苏醒,握住她的小手轻轻唤了一声。

 童夕妍扭过头來,额前散落的黑发遮住了眼眸。慕容挽歌将发丝捋过,微微一笑说道:“妍妍,肚子饿不饿,妈妈给你做点吃的。”

 “妈妈?”童夕妍似乎有些疑惑,疑声道。

 慕容挽歌娇躯一颤,双手紧紧童夕妍的左手,眼角闪着几分泪花,柔声说道:“妍妍,我是你妈妈呀,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

 “妈妈?”童夕妍又说了一声,皱了皱白皙的额头,半响微微摇了摇头。

 真的成功了?

 慕容挽歌伸手抚摸着童夕妍的脑袋,可是她的手臂却颤抖的很厉害,眼泪不由自主的了下來。

 这时,房间里童修文走了进來。

 慕容挽歌对着他悄悄点了点头,童修文眼神出现一丝浮动,将目光挪移到童夕妍的身上。

 童夕妍看到他,似乎有些害怕,娇躯下意识的向后缩了缩。

 这副情景,让童修文的脚步不由一顿,随后他出一丝温柔的笑容,走到边柔声说道:“妍妍,不认识爸爸了?”

 “爸爸?”童夕妍喃喃自语,目光有些迷茫。

 蓦然,她发出一声尖叫,随即紧紧的抱住头,神色变得极为痛苦,身躯颤抖的也愈发厉害。

 “妍妍!”

 慕容挽歌一惊,急忙将她搂在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粉背说道:“沒事的妍妍,沒事的妍妍…”

 在慕容挽歌的安抚下,童夕妍情绪渐渐稳定下來,脸色却异常苍白。

 “妍妍,你好好休息,妈妈去给你做点好吃的。”

 慕容挽歌将她平躺在上,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柔声说道。童夕妍沒有说话,只是望着天花板,目光有些呆滞。

 对童修文打了个眼色,慕容挽歌与他一起出了房间。

 “怎么?还沒消息吗?”慕容挽歌看着略有些颓废的童修文,淡淡的问道。

 “都找遍了,孤鹰他们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沒有留下任何的踪迹。”童修文望着紧闭的房间门,冷声说道。

 “你现在已经得到了‘神话’,还想着追杀他们?”慕容挽歌说道。

 童修文背负着双手,沉默了半响说道:“孤鹰不死,我寝食难安!”

 “那么,安娜她也不急着去找孤鹰吗?”慕容挽歌不解道。自从安娜完成了试验后,竟然把这里当成了家里,每天呆在这儿,好像根本不愿出去似得。

 当然,童修文也不会轻易的让她出去。

 “或许她明白我们不会让她出去,所以也就沒了那念想。”童修文虽然说着这种可能,可是脸上还是带着怀疑的表情。

 “这个女人我看不透。”慕容挽歌幽幽的说道。

 “不但是她,孤鹰的大多女人都不会让人轻易的看透,她们都是不简单的货。”童修文毫不客气的打击道。

 慕容挽歌深以为然的笑了笑,随即很担忧的说道。“也不知道孤鹰的记忆到底恢复了沒有,如果恢复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沒动静,这不符合他的性格啊。”

 “管他恢复不恢复,明天就是妍妍的婚礼,他必须出现。”童修文冷笑道。

 慕容挽歌则拧紧了眉头,淡淡的说道:“假如孤鹰恢复了记忆,那么以他风的性格,恐怕不会那么在意妍妍的。”

 “如果孤鹰不來,那么我们就当做真的为女儿找一个好归宿吧。”

 童修文说完,转身离去。

 慕容挽歌望着他的背影,仿佛有一些奇怪的感觉,可是这种感觉却又说不上來。

 “孤鹰…”

 慕容挽歌轻声呢喃道,嘴角弯起一抹笑意。

 。。

 。。

 “女人因为有了高跟鞋,而将感提升到了新的境界。”

 白天的酒吧里,虽然沒有夜晚疯狂的奢靡,但是还有是有一些放纵的气息,漂浮在暗昏的氛围之中。

 二楼,一个相对安静的半开放式包厢里,几名年轻的女孩围坐在一起,桌子上放着啤酒花生之类的娱乐闲食。

 而在她们中间,坐着一位身材黑色休闲服的帅气男子。

 男子隐隐透着一丝锋芒,线条柔和的脸庞让他的英俊显得格外的与之不同。那始终微微挑起的嘴角,带着几分英伦贵族的气息。

 “可是穿高跟鞋,脚会疼唉。”

 一位身材丰的女孩嘟起红的小嘴说道。

 纵观这几位女孩,年龄都不是很大。虽然穿着休闲便服,但是从她们稚的脸庞可以看出,这些女孩子是周边学校的学生而已。

 也许是知道晚上的酒吧很,便想着白天过一把瘾。

 可是酒吧就是酒吧,并不会因为时间的错落,而使他的本质改变。就在她们刚坐下不久后,就有一些小混混找了过來。

 如果不是这个男人以白马王子的出场方式,赶走了那几个小混混,估计这几个小女生会留下一辈子的噩梦。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女生对这个英雄救美的帅哥产生了好感,乃至情愫。

 听到这个女生的话,男子微微一笑,很自然的将旁边一位漂亮女生的**搭在面前的桌子上。

 这位女生明显属于豪放型,虽然脸颊带着红润,但是却沒有任何的胆怯,反而大胆的调笑道:“帅哥不用这么心急吧,人家还沒准备好呢。”

 虽然努力表现出一幅不在意的表情,但是下意识捏紧的粉拳,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这番明显的示爱的语言,让其他女孩嬉笑了起來。

 男子也不说话,下女孩脚上的白晶凉鞋,轻声说道:“这就要看你如果去选鞋子。很多作为的脚疼,大多是因为向前滑动过度所致。所以你们在选高跟鞋的时候,应该选大一码或者是半码的鞋子,在鞋绑的内侧应该预留足够的空间。”

 “这样真的不会疼吗?”那名女生又问道。

 “因为高跟鞋的不恰当,会让你的前足掌向前移动,增加足的压力刺,才会导致疼痛。所以,穿一双适合自己足型的高跟鞋可以帮助缓解疼痛,矫正足痛。不过…”

 男子顿了顿说道:“不过要想真的不疼是不可能的。毕竟穿了高跟鞋,你全身重量大部分都会集中到你的脚掌上。前脚掌受到的压力过大,走的久了,自然会产生疼痛。”

 听到男子的话,那些女生都出失望的表情。

 “呵呵,为了美丽,宁愿血。这不是你们女孩一贯的宗旨吗?”男人笑着说道。

 “切,我们女孩子的血还少吗?”一位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女孩用不屑的口吻说道。

 明显是一个小太妹。

 这么大胆的话语,让同宿舍的这些女孩闹了个大红脸,纷纷责恼她。

 男子角一勾,沒有任何的尴尬。

 “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减轻疼痛呢?”一位瓜子脸的清秀女生继续问道。

 “很多,比如在鞋内加上缓冲垫,或者穿厚跟鞋,穿趾的高跟鞋也是一种办法,还有用热水泡脚热敷,记得不要太久,十五分钟足矣。”

 男子侃侃而谈。

 “算了,上次我试着穿高跟鞋,结果摔倒了五次,还把脚给扭了,这样的感不要也罢。再说,女人最大的感,在于你将衣服到了什么程度。”

 那名被男子提起腿做示范的豪放女生出言说道,说着将自己的凉鞋穿起來,把腿放了下去。

 “好见解!”男人伸出了大拇指。

 “呵,她那些见解都是看书上的。”那名染了头发的女生冷讽道。

 这时一楼酒吧的人渐渐多了起來,好多年轻的男女都进入舞池玩疯。

 “走帅哥,跳舞去。”染发女生隔着护栏看着下面跳舞的男女们,有些眼热,扭头对男子说道。

 “不去了,你们去吧。”男子笑着挥了挥手。

 见男子不去,染发女生也沒强求,拉着其他的女生朝楼下舞池跑去。一时间,包厢里只剩下男子一人。

 “今天勾搭了几个女孩啊。”

 这时,一个漂亮到妖孽级别的小女孩,突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來,冷笑着看着男子。

 “怎么?有什么消息吗?”男子挑眉问道。

 “也沒什么大的消息,就是老爸你的一个女人明天要结婚了。这是请帖,你看要不要去参加一下?”

 刘依恋说着,拿出一个高档次的请柬,扔到了桌子上。

 男子眉头一皱,抬起右手随意拿起请柬看了看,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随后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

 “不去了,这是破军的圈套。”男子说完,便朝着下面的舞池走去。因为他看见那几个女孩遇到了麻烦。

 “不在乎她?”刘依恋笑的说道。

 “美女多的是。为了她而冒险太不值得了。”男人头也不回的说道。

 刘依恋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脸上浮现出复杂的意味。

 蓦然,她将目光投向一处被捏成木屑的桌子边缘,瓣弯起一抹弧度。

 “口不对心的家伙。”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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