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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抹几不可见的微笑,匆匆自宋晓涛脸上一掠而过。

 “你想把秋冬时装周的大秀原封不动的搬到台湾重现?”再开口,他又是那一脸机车的样子。

 “对。”

 “这样劳师动众有什么意义?”她以为要Copy一个舞台这么轻松吗?

 “为达成真正的目的,我需要宋总监的协助。”目光诚恳的凝视着他。

 黑眸微眯,“什么?”

 “请您让融合台湾元素与莫兰迪品牌精神的全新设计,出现在这场服装秀上,庆祝并纪念这家旗舰店的开始,借以区隔这场秀与纽约秋冬时装秀的差异。”

 她希望他能为这次活动设计几款有意义、有话题的服饰,届时活动结束,可陈设在旗舰店的一隅,成为这家店的精神指标,而不仅仅是把纽约秋冬时装周再度呈现而已。

 他没有表示应允与否,只是神情淡漠的瞅着她,“这就是你的企划?”

 “对。”

 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就这样吧!”长指合上面前的文件后,伸手一推,文件回到黎蔚雅面前。

 “您看完了?”望着被推回来的企划书,黎蔚雅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他完全没有提到校园座谈的事情,该不会是没注意到吧?

 跟媒体采访邀约不同,这个校园座谈活动是她在网路上搜寻到某个学生的文章,书写自己对Milton来台事件的兴奋与期待,才有了座谈的企划发想,因为她认为,Milton是一个极为成功且出色的设计师,一路走来肯定经历了不少事情,如果能够听他分享他的设计路,对那些拥有设计梦想的孩子而言,肯定是个很的学习机会,比办十场苞贵妇的茶会还来得有意义。

 可是,他看了企划书之后提都没提,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也难怪,一个享誉国际的大人物,平常工作都忙不完了,哪有那种闲工夫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像莫兰迪这样的集团,一定很在乎活动执行后的媒体价值公关收益,而这样的座谈活动根本不符合期许,是她太一厢情愿。

 似是对她的发问很不,他挑高浓眉,“你对我的阅读能力有怀疑?”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目光被他左手上的一道伤痕给吸引了,她顾不得再问他对校园座谈的想法,伸手抓住,“这伤是怎么来的?”

 只见Milton皱着眉,冷冷瞅着她,“你还有心情问我这伤是怎么来的?你应该担心的是这份企划书到底能不能过关。我说过,今天是最后期限,我是宁可付违约金,也不跟不专业的人合作。”

 对,他说的没错,眼下,她该担心的是公司能不能保住这个客户,而不是追问他手上旧伤痕的原因,都怪她太心急了,看到Milton和宋晓涛有一模一样的伤痕,她就忘了什么比较重要了。

 “对不起。”黎蔚雅怅然的放开他,重回话题,“我不是质疑你的阅读能力,而是想问关于校园座…”话音戛然而止。

 不听?!谤本不听,他背对着她,无礼的迳自离开。

 傻眼。她不懂,怎么会有这么无礼的家伙?

 他才不是她的晓涛,她的晓涛是个有耐心的好人,聆听是他最擅长的,哪像这个人,傲慢自大又难相处!

 望向他的背影,黎蔚雅站在桌旁,整个人几乎要被挫败与苦涩给淹没。

 看来,她真的惹恼他了,而她的企划也不能让他满意,这下子她不只丢了这次的合作,就连未来两年的合约跟七位数的收益也跟着泡汤了,老总跟经理知道了,肯定要昏倒。

 她自我解嘲的笑了笑。

 就在她收拾东西准备回公司宣布这个坏消息时,忽地,以为已经远去的Milton停下脚步,头也不回的淡淡开口说——

 “座谈的时间、地点和主题确定后,就联络大卫。秋冬时装周的作品,我会请纽约总部整理好,下次开会,我要看到应有的执行进度。”话落,Milton踩着沉稳的步伐,从容离开中庭的咖啡厅。

 像是原本溺在水中被突然救起,黎蔚雅老半天回不了神,原本要放回包包的企划书就这样一直被握在手中,整个脑袋也嗡嗡作响。

 他、他看到了,而且也答应了,所以,现在是奇迹出现吗?那是不是能够再给她一个奇迹,一个他没有忘记她的奇迹?

 下一秒,她摇头嘲笑自己天真贪婪,一天出现一次奇迹已经很幸运,怎么可能有两次?真的是太贪心了。

 离开饭店后,她头重脚轻的走在路上,心里五味杂陈,保住合约很开心,但是他,让她难受极了…

 手上的伤疤,宋晓涛也有一个,就算是长相极为相似,总不可能连伤疤都一模一样吧?

 不懂,在正常的状况下,对于一个曾经占据生命大半时光的人,会这么容易就遗忘吗?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她就更不懂了,晓涛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她?是因为分开太多年了,陌生了,所以不当她是朋友了?

 一股前所未有的郁闷横亘在口,沉甸甸的教人快要不过气来。她也不想这样无谓的猜测,可脑袋就是忍不住胡思想,因为,她真的一直很想念他,很想、很想…

 包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打开包包拿出电话,压抑住情绪按下通话键,“喂?”

 “啊!蔚雅,你真的太了,我爱你啦!我就知道你可以帮公司保住莫兰迪这个大客户,刚刚MiltonSong亲自打电话来说,要继续双方的合作关系…”电话那端的经理正兴奋的热情轰炸她的耳朵。

 黎蔚雅完全无法话,只好让经理尽情发挥,直到挂电话前,她才问:“你知道雅秋她住在哪家医院吗?”

 “联合医院。你要去看她?”

 “嗯,去探望她,顺便转达客户对她的关心。”

 “喏,还有我的,记得叫她好好休养,早点回来上班嘿。”经理很实际的说。

 “是,我会转告她的。不过,经理,听到上班两个字,会害她病情加重吧?”黎蔚雅抛开苦涩,莞尔调侃。

 在宋晓涛尘封的记忆里,一直有个女孩。

 像只跟虫,又像块牛皮糖,更像张虎皮膏药,打从有记忆以来,女孩就一直死命的黏着他,甩都甩不掉。

 一起游玩、一起上学、一起开心、一起生气,就连吵架都是一起的。

 知道那种感觉吗?看似无可奈何,其实又带着一股化不开的甜。

 女孩有着最软腻的甜嗓,每天总会晓涛、晓涛的喊他不下千次,常常让他觉得困惑,想不透,到底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可以让她每天不厌烦的喊着他的名字。

 可她喊他的声音,真好听。

 听着听着,要是哪天少听了几回,还真是浑身不对劲。

 那个女孩,曾经夺走他的初吻,还四处宣扬将来长大要嫁给他,让他年纪轻轻就被迫死会,不仅如此,她还霸道的将她的身影,填满他青春年少时的记忆,不管是一开始的青梅竹马,还是到后来的纯爱初恋,女孩弥补了来自单亲家庭的他很多情感上的缺乏。

 然而随着他的离开,女孩也跟着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足足有十来年之久。

 她,就叫黎蔚雅,这张名片的主人。

 宋晓涛专注的望着夹在指尖的名片,目不转睛的瞪着那三个字,每每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一次,情绪就更沸腾几分。

 记得从大卫口中乍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时,他的心了一下,那时他还自我解嘲的想,肯定是同名同姓。毕竟,天底下哪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一个几百年没回过台湾的人,不回来便罢,一回来就遇见故人,这会不会太幸运了点?

 直到刚刚见了面,他才愕然发现,原来,天底下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不是同名同姓,是他真的遇见她了,遇见他的女孩了。

 长大了,昔日那个满脸稚气的小女孩已然亭亭玉立,尽管眼睛还是圆滚滚的、鼻子秀秀气气的、嘴巴娇娇俏俏的,但在经过社会的历练、岁月的洗礼,他在她身上发现的不是小女生的气息,而是轻女的味道。

 也因为见了面,他才明白,原来,他远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想念她。

 很开心、非常的开心,比他拿到时装大奖还令人开心。但,他更生气——

 一把隐忍多年的怒火,轰地从身体里冒了出来。

 为什么生气?

 还不都是因为她——

 那一年,单亲家庭的他刚从国中美术班毕业,因为母亲工作的异动,他又太年幼,不得不跟着母亲一起离开台湾前往美国。

 老实说,他不想走,他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从小到大没分开过,他害怕面对没有她的日子。

 可是,一个国中刚毕业的臭小子有什么能耐做决定?还是念书的年纪,傻不隆咚的,即便不想,还是得走。

 也许是因为分离在即,那阵子的情绪实在糟糕得可以,他们大吵一架,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冷战就这样发生了。

 出发前往美国那一天,黎家的每个人都来为他们母子送行,独独没有她。

 “阿姨,怎么没有看到雅雅?”他焦急的问。

 “雅雅一早就出门了,说是跟同学约好了要去学校打球。”黎母说。

 先是怔了怔,下一秒,他的心情顿时跌到谷底…

 坏丫头,可恶的坏丫头,明明知道他今天要走了,连声再见也不对他说,居然还跟同学跑去学校打球!他好失望,非常非常的失望。

 带着没能面对面说再见的遗憾,他到了美国。

 等一切安顿好后,他赶紧给她写了一封信,告诉她,自己在美国的联络方式。

 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他迟迟等不到黎蔚雅的回信,于是急忙又写第二封信到台湾,可眼看大半个月过去了,她还是没回信。

 他不死心,又提笔写了第三封、第四封、第五封、第六封、第七封…他拼命的写了一整年的信,全都石沉大海,她连一个字都没有回给他。

 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年每天怀抱期望打开信箱,却又希望落空的感觉,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被黎蔚雅残忍的遗弃了,绝望冰冷的攫住了他,让他整个人在异乡痛苦得快要死掉。

 他死心了,不再写信了。

 虽然时间会淡化痛苦,但伤口始终没有痊愈,就像颗不定时炸弹似的蛰伏在他心里。

 就在刚刚见到她的时候,没有痊愈的伤口蓦然痛了起来,唤醒了他曾经有过的痛苦。

 他气她的无情、气她的遗弃,所以,明明看见她眼里的惊喜、明明自己也激动着,却还故意冷漠的装作不认识,狠狠将她满腔的热情冻结。

 谁知道这个黎蔚雅也真是个俗辣,他故意装作不认识,她居然也就真的忍住不跟他相认,哪怕她快要被满腹的疑问给噬,却还是没用的只敢旁敲侧击,不敢直截了当的问他,真是个胆小表!

 所以呢,她打算以后每次开会碰面,都继续跟他演最熟悉的陌生人?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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