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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
第二十一话:再见

 老板娘推开单间办公室的门,探出头来例行检查:“心慧,周六中午那场的海报拿回来了吗?周晚上那场的英语稿儿翻译完了吗?”

 我狠狠瞪了庄盛一眼,拿起电话催促海报的制作方。

 庄盛是“合璧”的大红人,在整个北京的婚礼司仪届,他的知名度窜升得惊人。故此,老板老板娘是敬他七分,忍他三分,至于我,则属于须“严加管教”的范畴。庄盛的那张脸和那副身板,极适合做婚礼司仪,他不美不丑,高矮胖瘦适中,既抢不到新郎的风头,也不至于毁了婚礼的美好画面。而且,虽然出口成章的主持数不胜数,但真正敬业的却少之又少,在这其中,庄盛算一个,他主持的任何一场婚礼都独一无二,杜绝生搬硬套。

 孔浩坐着地铁来接我下班,我反对:“不如我开车去接你。”孔浩也反对:“男的接女的比较合乎情理。你等我,我这就到。”我欣然挂断电话。

 “我们去吃海底捞,庆祝我重返工作岗位。”在拥抱了孔浩后,我兴致盎然地建议道。

 “你要想吃火锅,我们买二斤羊片回家涮。”孔浩并不认为,我重返“合璧”是件值得庆祝的事。

 “可是我想去海底捞。”孔浩的一脸漠然危及了我的自尊,我搂着孔浩的胳膊撒娇,以此掩饰。

 “你啊。”孔浩投降,我的头发。

 在火锅前,孔浩煞有介事地举杯祝愿我:“心慧,祝你早找到更理想的工作。”

 我顿时感觉食物梗在喉咙口,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得了口:“孔浩,我会努力,不过请你给我时间,不要让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差距太遥远,让我觉得我配不上你,请你不要让我自卑。”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是我第一次向孔浩吐我的感受,孔浩久久不能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挤出笑容“傻丫头。”

 第二十二话:没怎么

 我将车驶入小区,周森与我对视,目送我以及我身边的男人渐行渐远。我没有停车,因为我无法向孔浩介绍他,无法解释为什么马喜喜的二号人选会在晚九点独自出现在毕心慧的楼下。我甚至也无法向自己解释。我从后视镜盯住周森,他的影像越来越孤独,最终被黑暗没,令我不恻然。

 “你说好不好?”孔浩的话语终于再度回到我的耳畔。

 “什么?”我惶惶道。

 “我说,你要不要考个金融或财会的资格认证?”

 “我,我完全没有基础。”

 “谁天生就有基础?还不都是积月累学起来的?”

 “哦,好。”我敷衍道。

 沙发旁的落地灯正照耀着我的小金,鱼缸中早已被我铺满鹅卵石,而塑料水草似乎也过于茂盛了。小金一言不发,我只当它默认了我的举动。放下皮包和钥匙,我俯身对小金窃窃私语:“请问你是否有同胞兄弟姐妹?”我指的自然是周森手中的那一条。

 孔浩三下五除二得只剩一条平角内,就去厕所洗澡了。我从五斗橱中拿了他干净的内,将厕所门推开一条,递入。无奈我晃了好一会儿的胳膊,也不见孔浩接下。我索推开门,只见孔浩侧对着我,站在莲蓬头下,水从他头上淋下,而他则怔怔然在神游。

 “喂,”我伸出双臂作势扑向孔浩。

 赤身罗体的孔浩吓了一哆嗦,极其滑稽。

 第二十三话:秘密

 孔浩洗完了澡,穿着干净的内走出了厕所:“谁啊?”

 “送鱼的。”

 “送鱼的?”

 “啊,是啊,我跟那卖鱼的说过,再有金色的,再给我送一条过来。”关于小金,我是这么告诉孔浩的:买的。

 “这么晚?”

 “早我不是不在家。”

 “弄这么多条干什么?”孔浩趿拉着拖鞋回了房间,留下一串嗒嗒的脚印。

 我将大金倒入了鱼缸,它虽是新来的,但体形却比小金略大,所以它叫“大金”大小二金均平静异常,对彼此毫无反应,并没有发生我预期的失散同胞再度团聚的激动场面,也没有因生疏而大动干戈。

 马喜喜给我发来短信:如果王墨给你打电话,你就说我们高中同学聚会。

 我再三思量,最终回发:你跟周老板小别胜新婚?

 过了好一会儿,马喜喜才又有回音:周老板仍在广州连忘返,我令有其他事。

 孔浩光着上身走向我:“谁啊?”

 我不着痕迹地删除着短信:“除了马喜喜,还能有谁?”

 “近墨者黑,人以群分,心慧,你还是少跟她走动。”这会儿,孔浩间的一圈松垮肥,正对着我的双眼。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二十四话:关照

 马喜喜终于接到了一支洗发水的广告,而那广告的情景设计,竟然跟她憧憬的如出一辙:泉水边,秋千,一个赤脚的长发女人搔首弄姿。幸运的是,那女人的脚和头发,都将是马喜喜的,不幸的是,那女人的脸是别人的。

 “我的头发还是要感谢我的脚,因为我到底还是因为我的脚而入选的,而偏巧,导演认为我的头发也能勉强一用。”马喜喜打电话向我报喜“对了,王墨给你打电话了吗?”

 “没打。王墨目前对你还是信任的,所以他不查你,而一旦他开始怀疑你,查你了,你以为他会相信我给你打的掩护?”

 “到时的事,到时再说,你记好了啊,今天中午饭我是跟你一块儿吃的。”

 “马喜喜,你跟我个底,你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今天还不是周森?”

 “咦?你终于不叫他周老板了?不过毕心慧,你最近怎么没完没了老提他?我不是说了吗,他去了广州。”

 叫马喜喜这么话锋一偏,我末了也没打听出她最近在搞什么。她扮清纯归扮清纯,可骨子里却始终比我老道。早早地,她就以娱乐圈中人自居:“毕心慧,你是不知道,我们娱乐圈的水有多深。”我拆她的台:“能有多深?你不就是一脚模?够你洗脚的不就得了。”而孔浩不止一次评价马喜喜:“她那个人,外边儿是大大咧咧,里边儿可深不可测。”

 又是“深”如今这个词,似乎已是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了。

 我为马喜喜辩解:“有的人爱心,有的人不爱,马喜喜就是后者。有的人心靠嘴,有的人心则靠感觉,马喜喜还是后者。”

 不过孔浩说对了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毕心慧也不是个爱用嘴心的人。我和马喜喜极少促膝长谈,更罕有抱头恸哭,我们彼此间的同甘共苦,九成九都是靠着感觉。但我承认,马喜喜的眼睛比我贼,所以,她对我的察,远远胜于我对她的。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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