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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女人拿身体换承诺

 他走到一个罕无人迹的山崖上,正打算跳下去的时候,有个声音喊道:

 “等一等,别想不开!”

 他的眼前出现一个肥胖而丑陋的女人,哦不,那根本是一只超大型的母癞蛤蟆,她的皮肤上都是令人作呕的脓汁,一头发上还长着暗绿色的苔藓。

 他想,唉呀呀,我死了算了,别污染我最后的视觉。

 “你一定是个失意的人吧!”她说“别急,我是仙女,我可以给你三个愿望。”

 男人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既然你都打算死了,为什么不试试看?”女人劝他“我可以给你三个愿望!”

 “好吧!”男人心动了。他许下三个愿望:

 一、他要一个非常温柔又非常独立。非常美丽又非常贞洁的女人做子。

 “好,我答应你。”

 二、他要有一栋非常壮观又非常精致、非常古典又非常现代的城堡当房子。

 “好,我也答应你。”

 三、他想了想:“我要成为一个非常庞大但经营起来非常简单、非常赚钱又非常不要我心的公司的大老板。”

 “好,我也答应你。”

 天下有这么好的事吗?男人以充满期待的眼光看着这个自称是仙女的女人。

 “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若想实现你的三个愿望,得跟我做三次才行。”

 男人忍痛捐出了他所有的男尊严。

 在三次“死”的热情后,他像一头用尽力气的驴子一样,倒在草地上气,等待仙女履行她的诺言。

 没想到“仙女”拍拍股,想要一走了之。

 “喂喂喂,你别忘了你的承诺,我许的愿望呢?”

 “仙女”神秘且诡异地笑了笑,问他:

 “你今年几岁?”

 “三十五岁。”男人据实回答。

 “哈哈哈,我没想到有人到了三十五岁还相信这种鬼话!”

 不管你从上述那个无头绪的鬼话中嗅到什么信息,推演出什么样的寓意…

 据我观测,最少有一半的女人,还认为只要出最清白纯净的自己,就可以换幸福的婚姻。

 女人还是喜欢以做来换取承诺。

 我一位男朋友的惨痛经验如下:他遇到一位看来观念蛮开放,在第一次碰面后就主动约他,并且以各种细微动作挑逗他的望的女人。虽然他觉得这个女人“差强人意”(勉强还可以而已),但因为他很久很久没有女朋友,所以他同意有进一步的交往——

 一上了,平的豪放女忽然变得拘谨万分,动作死板,并不如他想象中热情奔放。一番“勉强还可以”的绵后,他下准备穿衣服时,她竟幽幽叹了一口气,问他:

 “你会不会对我负责?”

 他全身松软,近乎瘫痪,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我有戴…那个呀,不会有事的——”

 该女子厉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哼,你别想一走了之!”

 这件事情拖到该女子找到下一个“可能的结婚对象”后才风波平息。他被广为宣传是“负心郎”叮得满头包。该一夜风史也在此名女子“损人不利己”的传播下广为传,越传越难听。

 害我每次看到他都得憋住气,免得自己爆出太不给面子的笑声来。

 哈哈哈。真是识人不明。

 看来,有些女人潜意识有一种深蒂固的换概念:我如果跟你怎样,你就得娶我,并且保证给我幸福。有这种观念的还不一定是‮女处‬。

 想法简单的男人很难理解这种情结。

 女人这个想法的来源,可能来自幼年经验、青春期所受的恫吓或连续剧情节的影响。

 女人从来就被教育:把身体“给”男人,一定是女人吃亏,所以一定要向他要求补偿才公平。

 我已听过现代的新男发出不平之鸣。比如上述那位中了某种“精神上的仙人跳”的朋友,就愤愤不平地说:“为什么我要负责,我们男人在做那件事的时候很费力呀,我觉得男人比女人费力多了,应该是男人吃亏才对!”

 有人说,女“情自主”的意识再提升的话,类似事件若发生,第二天早上可怜兮兮问“你会不会为我负责”的可能是男人。可是我想,一百年内这个角色应该不会互调才是。

 对身体与承诺之间的关系,中外看法有相当大的歧异。有一个外国女孩告诉我她的“新发现”

 一位来台学中文的美国女孩Mary,和一位与她同是二十七岁的女研究生同居一室。有一阵子她发现自己的室友茶不思饭不想,几近形销骨立,出于关心,她建议室友看看医生。不过,台湾女孩却哭了起来,说她没病,只因为男友离开了她,她连跪下来抱着他的腿都无法挽回他的心,所以才难过成这个样子。

 Mary学以致用地告诉室友,天涯何处无芳草,但室友却反驳:她和男友之间,除了没有一纸结婚证书外,什么都有了,她实在不甘心这样让他“逍遥法外”!Mary当然听懂室友话中之意,她本来想耸耸肩说:“sowhat?”但惊觉中西方女人的观念如此不同,不敢妄下评语。

 Mary说起她的美国经验,二十六岁那年,终于有个看得顺眼的帅哥追她,她感觉这一次“将有罗曼蒂克的事发生”可是私底下她惶恐得不得了,到处问“有经验”的人说:“如果他发现我到二十六岁还是‮女处‬,他会不会不要我?”

 “你和他的关系很差吗?不然为什么那么懊恼?”她问室友。她实在没有办法理解“第一个使用者必须负担女人一生”的中国式爱情观。

 中外观念如此不同。我在读《每个女人都该冒一次险》这本翻译书时,看到某一段文字,忍不住笑了出来:

 一群英国女人在做“心灵沟通”时,一个女人煞有介事地警告密友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但如果你们有人说出去,我打赌我会杀了你们!”

 什么事呢?

 “哦…今年二十四岁,还是‮女处‬!”

 因为她觉得,一定没有任何英国女人像她一样在二十四岁还是‮女处‬,太可了。

 Mary感到啼笑皆非的问题,也是我在各大专院校演讲后碰到的问题,当然前来询问的女学生都说是替室友或同学问的。情况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女生想把留到婚后”而“男生坚持要”最后女生“把持不住,怕不给他之后,他会找别人,因而妥协”给了他又认为他一定得娶自己,不管恋爱谈得多差——在如此心态上,对女生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身心煎熬与挣扎,一种换。

 女人在没有学会“自己为自己的身体负责”以前,想要谈男女平等是痴人说梦。拿身体换承诺,基本心态上是易,而不是爱。如果我们把爱的层次定位得如此低,就不能责怪男人不尊重爱情。

 不久前某文教基金会指出,不能接受女婚前行为者有五成四。我想,至少有一半的台湾女,还是希望“以身体换承诺”——你保证娶我才给你。但现今实际上在婚前有行为者,必定超过此数——怎不叫人忧心台湾女人的“行为开放,思想保守”?

 我不是主张你一定要有婚前行为。(老实说,你要不要有婚前行为,那是你的事、你的决定,我赞不赞成有什么关系?)但我主张,不论男女,一个成的人就该为自己的身体负责,别像小孩一样哭嚷:都是你害的!那无助于美满姻缘,也不公平。

 若接受邀约,就得自己负责;不想,别怕他因而离开,因为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爱。是上天赐给每一个身体的礼物,不是婚姻的换品。

 如果你真想跟他结婚,而且很确定他若不想娶你,你根本不想给他,那么,干脆开门见山好了:

 “如果你想和我发生关系,必须先跟我结婚、结婚、结婚啊!”

 这种坦率的态度,比“引君入瓮”后再死烂打好多了!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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