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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建奴使者
神火飞鸦不论威力还是准确都和火炮没法比,甚至遇到风向不对,还会伤到自己。可是不论有多少弊病,神火飞鸦都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那就是数量多,打击面广。

 面对鞑子铺天盖地的骑兵,漫天而降的神火飞鸦就像是雷公发怒,剧烈的爆炸,四散的火光,在密集的人群之中炸开。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在身边爆炸,离着老远,只能看到一团团的火光,硝烟弥漫,听着剧烈的爆炸,震撼的威力简直惊天动地。

 首先承受不住的竟然是鞑子的战马,有些战马被火焰灼伤,皮都烧透了,散发出一阵阵的香。饶是蒙古马忍耐力超强,也承受不住,纷纷撒腿就跑,上面的鞑子可遭了罪,拼命的拉扯,却丝毫无用。

 有人被摔下战马,有的和同伴撞在了一起,有的战马趴窝,被摔在地上。还有一些干脆逃出来战场。

 等到硝烟散开,冲锋的三千多鞑子已经横七竖八,遍地尸体,死伤近一千人。阵型更是套了,前面的一片狼藉,后面的裹足不前,还有更多干脆跑到两旁,都不敢冲锋了。

 鞑子起来,可是明军丝毫不手软,伴随着令旗晃动,明军疯狂一般的装填弹药,一轮又一轮的击,傻愣愣的鞑子简直比打靶子还容易。刁钻的子弹击中血之躯,带走一块块拳头大小的血

 别管身体多强壮,纷纷倒在地上,血光,变成了尸体,人如此,马也是这样!

 人和马的尸体快速堆成一堆,临死前绝望的嘶吼让人不寒而栗。

 正在观战的奥巴心头仿佛被刺了一刀,哗哗血!

 他平时嘲笑建奴总打败仗。可是和这样的对手拼杀,还能活到现在,八旗劲旅或许真是名不虚传!

 不是大金不努力,奈何敌人有高达!

 他真狠自己,非要逞能,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宁可躲在建奴的后面,也绝不跳出来。

 “汗王,后退吧!”

 手下人哀求道,奥巴血灌瞳仁。突然一挥刀,血光迸溅,一条胳膊飞上了半空。手下人痛叫着摔倒了马下,迸溅的鲜血弄了奥巴一身。

 “都给本汗听着,谁要是能冲破胡扎方阵,赏银一万,封千夫长!”

 奥巴就像是一个赌徒,不甘心第一把就惨败,又押上了赌本。

 这一回出动的鞑子更多。他们集结在一起,组成三个箭头,对准了明军,蜂拥而来。

 …

 “国公爷。这次鞑子差不多有四五千,要不要去支援一下越总兵?”卢象升大声问道。

 “不必。”张恪自信十足,自从奥巴选择了添油战术之后,就决定了他的胜败。张恪是一点也不着急,好整以暇地观察着战场的情况。

 果然第二轮鞑子再度冲来,明军阵地上炮声隆隆。大量的开花弹在鞑子身边炸开,比起神火飞鸦,开花弹的杀伤力更加难以估量。

 每一枚炮弹炸开,周围就有两三个鞑子落马,身上被打得血模糊,森森白骨,花花绿绿的内脏,都暴在外面。状如厉鬼的叫声,让人浑身发麻。

 还没等冲到近前,就算是最悍不畏死的鞑子都变得犹豫了。

 “投弹!”

 嘶哑的嗓子,大声吼着。

 顿时一批身长力大的士兵将手榴弹用力投出,就在明军的前面,组成了一道死亡弹幕,将冲来的鞑子硬生生栏挡住。像是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地落在地上。

 声响得更猛烈,残存的幸运儿全都被打死。

 张云不知道第几次叩响扳机,他至少打死了三个鞑子。

 突然一个鞑子映入了眼帘,这家伙虽然穿着普通的铠甲,但是下的战马极为雄壮。火炭红的颜色,好像传说中的赤兔一般!

 “哼,狗鞑子,你还是出了马脚!”

 张云冷笑着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死!”

 一枚铅丸在火药的推动之下,而出,带着火焰和硝烟,直奔鞑子的来。

 莽古斯是奥巴的侄子,科尔沁的台吉,他作战勇敢,深受奥巴的赏识。莽古斯更是信心十足,他要让人知道蒙古勇士的厉害。

 他伏在马背上,快速冲击,过了一关又一关,距离明军只有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大砍大杀了!

 宝刀已经**难耐,需要饮鲜血。

 “死吧,胡扎!”

 他把大刀举起,就在这一刹那,莽古斯本能感到了不妙,下意识的将刀横在了前。宽大的刀背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保护住膛。

 就在一刹那,铅弹击中了刀背,大刀铁刀瞬间折断,碎成无数的小块,迸溅的铁片入莽古斯的身躯,一朵朵血花出,他的身体就像是泉一般,红色的体瞬间都炸了出来。

 莽古斯脸上搐两下,破布一般的身躯直倒了下去。

 “台吉!”

 “主子!”

 身边的奴才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下马抢救。

 可是等到他们下去,为时已晚,莽古斯早就干了血,脖子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足有三个指头宽。

 “完了,台吉死了,莽古斯台吉死了!”

 失去了领头人,鞑子就好像被干了三魂七魄,亲信们保着莽古斯的尸体往回跑,其他人一下子没了主意,有的跟着逃跑,有的继续冲锋,有的向前,有的往后,鞑子自己就套了。

 “前进!”

 岳子轩的命令下达,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近十步,第一排的士兵单膝跪地,出子弹,连看都不看,急忙转到后面,装填弹药。

 所有士兵就像是高效的收割机,任何鞑子连三十步之内都没法达到,就被明军一一毙。张云和战友们踏着鞑子的尸体,踩着尸山血海,向前面奋勇前进。

 每向前走一步,他们的血就热切一分!

 什么狗无双, 铁骑劲旅,全都是扯淡!

 只有我义州兵才是真正的王者,才是战场的主宰!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要的就是霸气,要的就是自信。

 明军快速进行着蜕变,缓步向前推进,他们没有骑兵的迅捷狂猛,可是他们竟然比起骑兵还有气势!还要从容,自信。鞑子面对着他们,纷纷后退,连拼命的勇气都没有。

 …

 看着望风而逃的手下,奥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蒙古的勇士吗?简直就是辱!

 “我不甘心!”

 他提着带血的刀,状如厉鬼,看着周围的部下,厉声说道:“科尔沁的勇士们,跟着本汗一起冲锋,让我们死在疆场吧!”

 正在他狂叫之时,突然有一骑跑过来,上面的鞑子浑身是血,到了奥巴的面前,扑通滚落,哭着说道:“不好了,汗王,明军杀上大高岭了!”

 嗡!

 奥巴差点出一口老血,拼命也是有得拼才行,明军拿下了大高岭,等于是到了他的背后,再打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罢罢罢!

 狠狠咬咬牙,奥巴转身就跑。

 手下人早就撑不住了,奥巴逃跑,后面的人再也不用撑着了,竟然松了一口气,大家争相亡命逃跑,一路上丢下了无数的尸体,从韩家岭到辽南门,都被鲜红染透了。

 明军的使命已经变成了捉拿俘虏,砍下人头,记录功劳。

 别管是建奴,还是蒙古骑兵,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骑兵的时代结束了!”

 张恪微微感叹道,并不是说骑兵就此终结,而是说骑兵要让出王者的地位,火器才是王道。

 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张恪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刚刚回到军营,突然有人前来报告。

 “国公爷,皇太极派人来了!”(未完待续。。)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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