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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居然这样!
真想不到这个村寨里还有这么多强壮的男人,有的光着膀子,出了一条条肌,个个看上去意气风发,似乎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让我特别引起注意的有两人,一个是一身虎皮的强壮男人,一个是光头大个子,这两人看上去很不简单。

 比赛采用淘汰制,一对一,优胜者和下一组优胜者继续对比,和我预想的差不多,虎皮男人很轻松就把对手给打下了擂台。

 光头高个子也很厉害,只是一招就把对手给推下了台去。

 这里的人看上去很团结的样子,即使是摔跤的时候,出手都留有余地,尽可能不让对方受伤,这也是这里可怕的地方。

 我在看台上吃着羊腿,喝着米酒,欣赏着摔跤比赛,别有一番风趣,如果不是有目的前来,这还真像是旅游,一种享受。

 这个时候,陆猴儿来到我身旁,悄声对我说道:“现在是个绝佳的机会,所有人都聚集在这里,可以去山脚下查看了。”

 “村寨的布局你搞懂了吗?”我悄声问道。

 “恩,昨晚想了一晚,今天我又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个村子是个阵法布局,类似当年诸葛亮的八阵图。”陆猴儿说道。

 我一听,喜上眉梢,这真是天赐良机啊,但我却不能离开,不然肯定会被怀疑的,桃夭也是,刚刚得了选美的第一名,还在擂台附近坐着,考虑一番,我让娜和陆猴儿一起去了,小五则留下来有备无患。

 接着,陆猴儿和娜便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一切都似乎很正常,过了一个多小时,已经淘汰了一半的人,留下来的开始晋级比赛。

 又经过一番烈的角逐,又刷掉了一半的人,剩下的都是一些好手了。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天色已晚,此时陆猴儿他们已经离开将近三个小时,我想他们应该摸到了山脚下了,但愿别困在村寨里没有出来,我还是相信陆猴儿能力的。

 此时台上只剩下6名勇士,穿虎皮的男人和光头高个子都在其中,他们被族王授予了恩赐,然而他们之中还要比赛,选出勇士中的第一名。

 第一对选手是一个矮个子对阵一个胖子,这个矮个子虽然其貌不扬,但也给我留下来深刻印象,他在比赛中以灵活的出击取胜。

 这个胖子也很厉害,拳头打在他身上似乎不痛不,并且他力大惊人,一只手就把对手给甩下台去。

 胖子对矮个子还真有看头,一开始,胖子就准备抓住矮个子把他甩下台去,可是被矮个子以灵活的走位躲了过去,胖子的速度太慢,没多久,两人都消耗了一番体力,两人似乎谁也不能牵制谁。

 在底下人的欢呼声中,比赛进入了高~,矮个子经过简单的休整,速度比以前更快了,他不断地扰胖子,还把胖子给绊倒了,矮个子胜利在望,可他没想到胖子洋装诈败,他突然抓住了矮个子的腿,这下矮个子动弹不得了。

 接着矮个子就被胖子给控制住了,他一步一步走到擂台边上,准备把矮个子扔下去。

 矮个子努力挣扎也逃脱不了束缚,眼看就要下去的时候,矮个子突然腾出了一只手,捶向了胖子的肚子上,可胖子似乎没啥感觉,就这样,他把矮个子给扔下台,赢得了胜利。

 我还以为那个矮个子能反败为胜呢,看来在绝对实力面前,一切挣扎变得毫无用处。

 接下来是穿虎皮的男人对阵一个留着胡子的大叔,这个大叔老当益壮,他的拳法似乎还有点太极的影子,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来这里的面还真是鱼龙混杂啊。

 穿虎皮的男人各项功夫都很厉害,他似乎是均衡的,防守和进攻兼备,然而大叔的打发是以柔克刚,两人看上去似乎是均势力敌。

 让我没想到的是,大叔还是一个刚柔并济的人物,然而穿虎皮的男人也是攻守兼备,两人打的难舍难分,我看的很是兴奋,大有上台和他们一较高下的意思。

 最终,因为大叔的体力不支,他主动弃权,让穿虎皮的男人赢了比赛,还真是捡来的。

 接下来,就是高个子光头对阵一个黄头发男子了,这个黄发男子不是欧洲人那种黄发,他长得也不像是洋人,只是头发偏黄,这里的人肯定不会染发,可能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吧。

 这个黄发男人的腿功着实了得,他的高踢腿能踢到同身高人的肩膀位置,也会漂亮的回旋踢,我对小五说道:“台上这些人你能不能胜过他们?”

 小五说道:“这些人虽然各有所长,但似乎不经常练习,武艺也大多数博而不,遇到真正高手,上不了台面。”

 “你的意思是你能胜过他们?”我问道。

 小五点了点头:“应该可以吧。”

 “那你应该去参加嘛,给我们长长脸,让这里的人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说道。

 小五苦笑道:“这里的人看着也很平凡,争强好胜之心并不强,他们出手也都留有余地,如果我上真把他们打败了,那岂不是有点喧宾夺主的意思?桃夭参加选美已经赢了,我们没必要都赢他们。”

 我觉得小五说的有一翻道理,于是继续看比赛。

 黄发男子虽然踢腿厉害,但是光头高个子正好克他,他的大手一下就抓住黄发男子的踢腿,接着他还转了一圈,搞得黄发男子单脚蹦跳,像是跳舞一样搞笑,接着光头把他推下了台,以优势赢了比赛。

 淘汰了三人,还剩三人,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三个接下来居然要进行混战,这点似乎没了公平,如果是二对一,那么被挤兑的人就很吃亏。

 光头高个子的优势似乎最强,穿虎皮的男人和胖子也明白,他们俩有点联手的意思,轮对光头出击,胖子的力气虽然大,可是他的拳头似乎碰不过光头的,光头的力气似乎比他的还要大,一边对付着胖子,还能腾出另一只手和穿虎皮的男人对打,台下的人都在欢呼叫着光头的名字:“大力!大力!”

 这个叫大力的光头不负众望,一对二赢了比赛,很多人对他欢呼,个别女人还表现出对他倾心的样子。

 族王给他授予第一勇士的称号,还说道:“看来大力是天下最强的勇士,至今还是无人超越,他保卫着我们这里,大家为他欢呼吧。”

 我却觉得他有点鼠目寸光了,还天下最强?真是高看他了。

 那个大力把目光转向桃夭,带着眯眯的样子说道:“我胜出了,按规矩是不是能娶这位美丽的姑娘做我的新娘。”  m.i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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